教育部所設立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臺短期研究,鼓勵外國(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人士來臺進行短期研究,藉此認識臺灣文化社會、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之交流及瞭解。
1、獎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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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博士生每月新臺幣2萬5千元,博士後研究員新台幣4萬元。
(二) 補助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補助金額上限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三) 獎助期限為二個月至六個月。
2、申請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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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時未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外國籍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
(二) 研究領域:來臺研究內容以與臺灣人文、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領域及其相關比較研究為限。
(三) 下列人士不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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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已在臺灣居住、居留、從事學業(包括實習)、授課或研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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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內已獲取本計畫獎助金來臺進行短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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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受領我國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提供之獎補助金進行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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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研究期間同時為我國各大學校院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3、其他說明:
4、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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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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